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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386热线常见问题:投资者新股申购中签后如未支付资金将会承担何种后果?

 作者:fabu  时间:2022-03-30 09:10

 

  答:您好,感谢您使用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!根据证监会〔201832号公告,投资者对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和制度提出咨询的,热线帮助查询证券期货法律制度相关规定。现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:根据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,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,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,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(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)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。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,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,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,由投资者自行承担。第二十条,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,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(按180个自然日计算,含次日)内不得参与新股、存托凭证、可转换公司债券、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。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》亦有相关规定。上述回复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您!